国家文物局近日正式印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技术导则(试行)》,这是我国首个针对不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的规范性文件。
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文物建筑占比超过60%,与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类型相比,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工作的需求较大、基础相对较好。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工作,自2018年起就开展理论研究和调研,回顾分析我国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传统,研究国际预防性保护理念及实践。在财政部支持下,不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支出已纳入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支出范畴。
2021年,国家文物局启动11处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试点项目,以我国古代“岁修”模式为蓝本,选取故宫、天坛、承德外八庙、晋祠、苏州吴中区、兰溪诸葛村、曲阜孔庙孔府、青岛八大关、广州光孝寺、梓潼七曲山大庙、西安城墙的部分文物建筑,开展为期两年的预防性保护试点工作,2023年顺利完成。
《导则》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的定义与范围,将其界定为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的调查诊断和专业检修等工作,适用于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中的文物建筑;二是规定项目周期和组织实施要求,项目周期一般为三年,要求纳入年度计划集中申报;三是确立以调查诊断、专家决策、专业检修、全过程记录为核心的工作框架;四是明确项目技术要求,突出强调“最小干预”原则,对专业检修工程量作出不超过总量10%的定量限制,并要求不得扰动关键构件和部位。
此外,《导则》对试点过程中的有益探索,包括工作流程整合、材料储备、新型脚手架、高空作业等都提出了倾向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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